学生因病缺课登记与追踪制度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1-08-28浏览次数:112

  学校是群体集聚的场所,一些群体性传染病的流行,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、有效的控制。因此,执行因病缺课登记与追踪制度,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,关系重大。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,预防、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和国务院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特制订本制度。
  一、建立学生因病缺课及疫情报告网络
  宿舍负责人(宿舍长)→班长→班主任→疫情报告人→学校领导小组。
  二、学生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,应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和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。如因突然发病,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,也务必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,事后补交假条和医院证明。
  三、任课教师发现有学生缺课时,必须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告知班主任。如发现上课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告知班主任。
  四、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不能正常上课的情况后,应立即查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,并进行追踪,作好学生病情状况的记录,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、疑似传染病病人等情况时,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,同时告知学生立即到正规医院或传染病医院进行排查或治疗,学校疫情报告人追踪了解情况并记录在案。
  五、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学生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,在家中休息治疗;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。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,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。
  六、班主任填写《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》,备案归档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后勤管理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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