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校产购置项目内容:
办公家具、学生公寓家具、食堂家具、实验实训家具、其他家具;窗帘制作、被服等。
二、校产购置类别:
1、年度预算内校产购置项目;
2、年度预算外校产购置项目。
三、校产购置受理部门:后勤管理处校产管理科
三、校产购置管理流程
(一)学院年度预算内校产购置项目
1、编制学院年度校产购置项目计划
(1)院各单位、部门申报年度预算内校产购置计划
根据学院总体要求和校内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安排,院各单位、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,将本单位、部门拟纳入年度预算编制内的《校产购置项目计划表》(含项目名称、数量、总金额、技术方案、可行性报告等事项),经单位、部门主要负责人确认,上报所分管院领导批准后,报送后勤管理处。
(2)编制《学院年度校产购置项目计划表》
后勤管理处于每年年初,汇总全院各单位、部门申报的年度校产购置计划,编制《学院年度校产购置项目计划表》,报请分管院领导同意后,再报请学院党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2、根据学院批准后的《学院年度校产购置项目计划表》,校产管理科制订具体的校产购置项目实施方案,经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核、分管院领导批准后,分批组织购置。
3、院有关校产申购单位、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登录“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系统”进行校产申购工作。
4、开展校产购置项目的采购或招标工作。
5、安排校产购置项目现场安装、调试。
6、组织校产购置项目现场验收,办理入库及领用手续。
7、校产购置项目财务结算。
8、校产购置项目资料归档。
(二)年度预算外校产购置项目
(1)院各单位、部门申报年度预算外校产购置计划
因实际工作需要,每年3月、6月、9月、11月的上旬,院有关单位、部门须在上述时间段,将本单位、部门拟需购置但未列入学院年度预算编制内的校产项目计划,填写《年度预算外校产购置项目计划表》(含项目名称、数量、总金额、经费来源、技术方案、可行性报告等事项),经单位、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印章,上报所分管院领导批准后,报送后勤管理处。后勤管理处核实并落实经费后组织实施。
(2)集中审批,分批实施
后勤管理处汇总全院各有关单位、部门申报的《年度预算外校产购置项目计划表》,报请学院批准后分批组织实施。
2、校产管理科根据学院批准后的《学院年度预算外校产购置项目计划表》,制订具体校产购置项目的实施方案,经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核后,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。
3、院有关校产申购单位、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登录“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系统”进行校产申购工作。
4、开展校产购置项目的采购或招标工作。
5、安排校产购置项目现场安装、调试。
6、组织校产购置项目现场验收,办理入库及领用手续。
7、校产购置项目财务结算。
8、校产购置项目资料归档。